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档案迁转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去向
(一)非公费毕业生档案去向
1.迁往用人单位。毕业生已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
所需材料: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毕业生与有用人自主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未出具调档函,但档案迁转地址、收件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整备注在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办理”栏内的,可凭就业协议书迁转档案)。
2.迁往升学院校。考上全日制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毕业生凭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迁转毕业生档案。
所需材料: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3.转回户籍地。为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毕业生暂未落实用人单位或已落实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的,可将档案转回户籍地。学校邮寄毕业生档案至户籍地就业主管单位,该单位义务为毕业生保管档案(通常为毕业生户籍地教育局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方便后续迁转档案,建议意向回户籍地择业的毕业生、省外生源的毕业生将档案转回户籍地。
办理方式:毕业生确认好户籍地档案接收单位,6月30日前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附件1),档案去向选择“转回户籍地”并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各学院收集整理毕业生填写《申请表》(班级+学号顺序排序),将毕业生档案迁转去向汇总在《2023届毕业生档案迁转去向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后报送招就处。
4.迁往毕业生自行联系的人事档案服务机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免费为流动人员托管档案、户口,托管期间为流动人员出具考研、出境、出国、婚育等各项档案、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初级职称申报、社保等各项业务。毕业生可详细了解当地人才政策,自行联系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托管档案。
所需材料: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5.托管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可免费托管毕业生档案关系,省中心可为托管档案的毕业生出具档案存放、暂缓就业等以档案为依据的相关证明(不办理职称、社保等相关业务)。建议所有暂未确定档案迁转去向的毕业生将档案托管至省中心,请各学院做好省中心档案托管的政策宣传。
办理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关注“湘促就业”公众号,进入“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档案托管”申请档案托管,省中心只托管档案,不托管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省中心档案托管详细流程见附件3。
托管档案转出:档案托管后需要办理档案转出的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到省中心业务大厅或登陆“湖南省教育厅官网”-“服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托管档案转出服务”在线办理档案转出。省中心通过邮政EMS学生档案通道邮寄毕业生档案,免收档案邮寄费。
省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靳江路中建智慧谷项目2区7栋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6.暂存学校。根据国家政策,毕业生可以申请档案暂存学校保管2年,毕业生须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办理方式:需将档案暂存学校保管的毕业生,请于6月30日前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附件1),档案去向选择“申请留校”,并简述档案须留校保管的理由。各学院收集整理毕业生填写《申请表》(班级+学号顺序排序),将毕业生档案迁转去向汇总在本学院《2023届毕业生档案迁转去向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后报送招就处。
注:学校不为档案申请留校保管的毕业生出具档案相关的证明,如需出具,请提前办理档案转出。
(二)公费师范毕业生档案去向
按公费师范生三方协议要求,学校以县为单位统一打包邮寄履约公费师范生档案(含违约手续未办结的公费师范生)至毕业生协议地教育局。
毕业生在学校邮寄档案前已办结违约手续的(即学校收到毕业生协议地教育局出具的毕业生《违约行为处理结果通知书》),档案去向参照非公费毕业生各类别办理(迁往单位、升学院校、户籍地、办理托管等),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迁转材料。
三、档案迁转工作安排
(一)集中迁转
1.集中报送调档函和档案迁转去向汇总表。6月30日前,毕业生将调档函、《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交各学院学工办(调档函空白处注明毕业生班级和学号,按班级、学号排序);各学院登记本学院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6月30日将调档材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及《毕业生档案迁转去向汇总表》报送招生就业处。
2.档案邮寄。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档案接收单位,严禁毕业生自带。公费师范生档案和各学院集中报送去向的档案7月15日前办理完成邮寄。
3.托管档案移交省中心。毕业生自主申请省中心档案托管,办理截止日期为8月10日。学校将于7月下旬和8月下旬审核毕业生托管数据、导出托管人员名单,并向省中心批量移交我校申请办理托管的档案。
(二)申请留校学生档案零散迁转
1.网上办理:将毕业证、调档函(须含详细档案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拍照发招生就业处邮箱(6月30日-8月30日发邮箱1225080257@qq.com,8月30日后发邮箱125175722@qq.com),邮件内须注明毕业生姓名、联系电话。
2.现场办理:调档函(须含详细档案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交招生就业处百熙楼407室。
四、档案去向查询
9月20日后,应届毕业生可登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就业信息网”-“服务指南”-“档案查询”或 微信公众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就业创业云平台”-“个人中心”查询档案邮寄详情及去向。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176
办公地点:东方红校区百熙楼407室
备注:因我省关于毕业生档案迁转的正式文件暂未下发,届时如本通知有关档案迁转流程与上级文件不符,我处将根据上级文件及时通知各学院做好相应工作。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doc
附件2:计算机学院2023届毕业生档案迁转去向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届毕业生档案托管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docx
附件4:湖南省内户籍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览表(2023届).xlsx
附件5:省外生源毕业生户籍地档案接收单位参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