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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校第二批“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4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首批“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总结及启动第二批“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的通知》(湘一师党字[2020]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学校第二批“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1.评选对象

先锋党支部:全院8个党支部。

党员先锋岗: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正式党员。

2.评选名额

(1)先锋党支部:全校共产生8个先锋党支部,我院拟推荐1个参评党支部参与全校评选。

(2)教师党员先锋岗:全校共产生20个教师党员先锋岗。

①教学科研类:共12个,我院拟推荐1-2个参评对象参与全校评选。

②管理服务类:共8个,我院拟推荐1个党员管理人员参与全校评选。

3.学生党员先锋岗:全校共产生10个学生党员先锋岗,我院拟推荐参评对象1个参与全校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先锋党支部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校院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3年,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党支部在年度考核中连续获评优秀(含)以上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5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2.教师党员先锋岗

(1)教学科研类

①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开拓进取精神。

②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熟练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有效整合课程内容,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教学中熟练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等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突出。学生满意率高。近5年在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工作中曾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③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④积极开展高效课堂的研究与探索,课堂教学效率高、效果好。

⑤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

⑥对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

(2)管理服务类

①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申报,需做到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指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推进教学科研观念现代化并收到良好效果。日常教学科研管理运行有序,工作到位,所在部门教学科研管理成绩突出。具有强烈的服务教学科研意识,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绩效,师生反映好。

②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申报,需做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党员干部在立德树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自身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人格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学生。学生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指导与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创新意识强、实践效果好,所在团队工作丰富多彩。

③行政服务人员申报,需做到尽心尽力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校院全局发展,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与开拓创新能力强。能够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群众普遍认可的突出工作成效。

3.学生党员先锋岗

(1)坚定政治方向。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争做学习楷模。带头做到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热爱科学,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取得优良成绩,圆满完成学业,与同学互教互学,在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争当工作表率。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学校和党组织的纪律,严格保守组织的秘密。

(4)甘当合作纽带。做到能广泛团结同学,尽自己所能热心帮助同学排忧解难,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及时了解并做好同学的信息通报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工作。积极调节同学间的矛盾和摩擦,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树立生活榜样。做到勤俭节约,始终高度警惕浮夸、腐败之风。在日常生活和管理方面时刻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主动承担党员任务。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各支部严格对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反复酝酿讨论,推荐“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参评对象候选人。

2.考察。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对各支部的“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参评对象候选人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推荐的参评对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20年11-12月)。各支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加争创“先锋党支部”和“党员先锋岗”活动。

2.组织实施(2021年2-3月)。各支部广泛发掘先进典型,按照争创内容,加强对“先锋党支部”和“党员先锋”的日常指导与检查。及时做好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积极营造培育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推荐评选(2021年4-5月)。各支部在日常管理考评基础上,按评选范围与标准择优推荐各类别“党员先锋岗”各1名,同时积极申报“先锋党支部”。

4.宣传表彰(2021年7月)。学校将在校内各媒体及宣传平台上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对获得“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获得荣誉称号的党支部、党员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上摆放“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标牌,营造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书记是“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标准、扎实推进、抓好落实。结合年底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本支部所有“党员先锋岗”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要求的及时上报并做出调整;对出现违法违纪、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师生反映强烈等问题的,立即撤销。

2.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踊跃投入到争创“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工作中,主动“戴党员徽章、亮身份”,从自身做起,树立党员先锋形象。

3.搞好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开展“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在学校事业发展中作出的贡献,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

4.创设“先锋岗位”。在推荐评选的同时,要求各支部均设立1个“党员先锋岗”,经学院党总支研究讨论后报学校组织统战部备案。

5.材料及报送要求。参评对象候选人、候选支部分别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员先锋岗”申报表》(附件1)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先锋党支部”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撰写事迹材料,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15时前连同《申报表》、事迹材料所提及荣誉奖励的相关佐证材料送交学院党总支成夏炎处,电子稿发至邮箱:cxy175@163.com。

6.积极培育先锋模范。各支部对照党支部“五化”建设及“先锋岗位”标准,找差距抓落实,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和先锋支部,带领全体同志共同进步。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员先锋岗”申报表.doc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先锋党支部”申报表.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