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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校级奖学金和校级经济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0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会资助部:

为落实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0]9号)文件精神,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减少工作环节,更加合理、高效地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本次奖助补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问:王杰文

席:成夏炎 田祖伟 何向阳

副主席:关红儒

员:唐瑞鸿 李荣敬 张玉鑫 戴玉洁

二、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专项条件:

1.校级奖学金:

1)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非高招一年级、本科专业的学生;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A 一等: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名以内,评定学年期末考试的文化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居班前5名,所有末考科目成绩为75分及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B 二等:综合测评在班上前8名以内,评定学年期末考试的文化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居班前10名,所有末考科目成绩为70分及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中等及以上;

C 三等:综合测评在班上前10名以内,评定学年期末考试的文化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居班前15名,所有末考科目成绩60分及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1)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一年级及以上的学校贫困生数据库内特困学生;

2)家庭经济状况差,或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家庭收入无力支持子女完成学业;

3)其他特殊困难;

4)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支配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三、评定要求

1.各项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2.每个奖项(或等级)的人数必须按分配名额要求推荐,不得超过各奖项(或等级)相应名额。各班级各类奖项名额由学院学工办直接告知相应班级辅导员老师。

3.申报校级奖学金学生须提供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的20192020学年成绩单纸质稿,以及个人所在班级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学院在9月已对校级经济困难补助的资助对象进行了认定,故公费师范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在本次校级经济困难补助的评定工作中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注意:根据学校教务处与学生工作处的规定,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校级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习成绩要求,但公共任选课程《双百工程》成绩“不合格”则不予参评校级奖学金。

4.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在相应辅导员老师的带领下仔细审核申报学生资格和条件,根据分配名额评定奖学金等级。相关负责人根据评审结果填写《20192020学年校级奖学金上报名单表》和《20192020学年校级经济困难补助上报名单》(详见附件23)。各班评选学生如有不符条件者,只退不补。

5.请各班级将附件23纸质稿经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后,附相应成绩单和综测排名表交至学院学生会资助部蒋逸璇。附件23电子稿命名“奖助简称汇总表-班级简称(日期),如“校奖汇总表-17计科110.12”,并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2813949907@qq.com。资助部统一将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学工办叶晶老师处。

6.材料上报时间:

各班级须在101624时前按要求将材料交至资助部,资助部101824时前交至学工办叶晶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辅导员老师、班级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校级奖学金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各类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根据学校及银行的要求,学生提供的银行账号须已录入学校财务系统。

6.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7.由于本次评定任务繁重,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评审推荐工作,过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pdf

附件2 2019-2020学年校级奖学金上报名单表.doc

附件3 2019-2020学年校级经济困难补助上报名单表.docx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