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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优秀心育班集体和优秀心育委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3 点击数: 来源:

院属2017级、2018级各行政班级,相关辅导员老师:

为进一步巩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果,提高各班级、心育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优秀心育班集体和优秀心育委员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的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问:王杰文

主席:成夏炎  田祖伟

副主席:关红儒

成员:唐瑞鸿  叶 晶  王佳怡 龙秀林

二、评定范围

1.和谐心灵优秀班级:学院2017级、2018级各行政班级;

2.优秀心育委员:学院2017级、2018级各行政班级心育委员。

三、评选条件

(一)和谐心灵优秀班级

1.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7年11月22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学生意外死亡的所有2017级、2018级班级;

2.班级与其他班级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关系融洽;

3.班风、学风优良,行为规范,管理民主,活动丰富,班级与个人均和谐发展。

(二)优秀心育委员

1.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7年11月22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学生意外死亡的所有2017级、2018级班级心育委员;

2.对班级和谐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爱岗敬业,工作热情高;

3.有一定心理学专业知识,能指导班上同学解决心理困惑,熟悉学校及学院心理辅导联系方式及地点;

5.当班级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协助学校、学院或班级老师正确处理,确保同学安全;

6.积极参与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工作;

7.评选对象无个人违纪处分记录。

四、评选原则

1.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申报奖项需报送相关《申报表》或《个人推荐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一报送,不接受个别报送。(注:材料请尽量以条目化格式呈现,支撑材料务必目录、页码清晰,重点突出,2000字以内。)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准备:文件下达之日起至11月17日(周日)22时止为和谐心灵优秀班级与优秀心育委员申报材料准备与上交时间;上交材料以班为单位,电子文稿的文件名格式:班级简称姓名项目,例如“18计科1班张三优秀心育委员”,再将各申报项目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并以班级命名,如“18计科1班”,特别注意:不能改变表格大小及文件格式,和谐心灵优秀班级申报要求图文并茂;

2.公示:11月19日—11月21日(周二-周四);

3.上报学校:11月22日(周五)

六、材料上交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上交至心育部,联系人:王佳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一.《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和谐心灵优秀班级申报表》

附件二.《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优秀心育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