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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20 点击数: 来源:

院属2022届非公费专业毕业生,相关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会资助部: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学校招生就业处《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次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院2022届毕业生;

2.非公费师范专业学生;

3.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请材料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需通过“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该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1)申报后打印生成,其中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申请表》的样式详见附件2。

2.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如果人员类别有重叠,请尽量选择证明材料准备相对简便的类别申请。

(1)“孤儿”类: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2)“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若申请人不是低保证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须提供有与低保证持有人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复印件。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可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原件代替。本证明可参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详见附件3)的样本格式。若该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复印件。

(3)“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本证明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需提供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助学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其中网站贷款信息页面需学校审核部门核实并盖章。

(5)“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本证明可参考《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4)的样本格式,若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不是申请人父母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复印件。

(7)“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原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原扶贫)部门公章)。若申请人不是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须提供有与扶贫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复印件。

无扶贫手册的,可用当地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5)原件代替。若此证明中户主不是申请人父母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申请人姓名开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申请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

5.学籍证明。本证明由学院统一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出具。

上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由学院和学校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且与原件一致。除第5项(即学籍证明)外的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申请人为单位装订成册。

四、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我院2022届毕业生在8月17日至9月12日使用本人微信登录“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该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1),进入申报平台填报申请。申领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人认真阅读“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上的《长沙市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2.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好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

3.点击“申请表打印下载”生成下载链接,复制申请表下载链接,到PC端浏览器中下载并打印成纸质《申请表》。

4.填写《2022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详见附件6),并将纸质《申请表》、申报材料及《花名册》电子稿交至班长,班长在汇总好本班《花名册》后于9月12日(周日)15时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玉衡北307)叶晶老师处。毕业生可在“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查看审核流程。

5.学院初步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7日(周五)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7.上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8.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求职求业补贴。

五、具体要求

1.该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请相关班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2.“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于8月17日发布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流程,请申请人按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于8月17日—9月12日使用本人微信登录“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尽早填报申请。

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只能按照规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各毕业生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在规定时间内按本通知要求完成各项申报工作,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学院学生会资助部协助完成本项工作。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叶晶老师

2.联系电话:0731-82841004


附件1 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二维码.doc

附件2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3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doc

附件4 贫困家庭证明.doc

附件5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doc

附件6 2022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xls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