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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21年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行政班级、院学生会资助部、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年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王杰文

主 席:成夏炎

副主席:关红儒

成 员: 叶 晶 李荣敬 周克江 娄军 王羚 周泰成 马唯一

二、认定范围

我院2018-2021级全日制在籍学生中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重大事件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三、工作程序

1.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学生签字承诺,如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大学期间奖、助学金评定资格。若监护人不方便签字则该项签字暂缓。所有签字需手写。此申请表双面打印。

2.填写了《认定申请表》的学生须根据自己的贫困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学生与相关材料持有者的家属关系,必须提供户口簿上两人的户籍页信息。以上佐证材料须提交电子稿,每张图片文件名命名要求为“材料名称+图片内容”,如“扶贫手册封面”、“扶贫手册信息卡”、“扶贫手册帮扶记录2020年”等。作证材料图片和《认定申请表》电子稿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班级简称”,如“张三18计科1班”。所提供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认,不可覆盖遮挡相关信息。

3.《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1日(第二周周二)17时前交于各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组织班级成立由辅导员老师、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组织委员、纪检委员、1名普通学生代表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申请人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填写《2021年秋季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收费生 )》或《2021年秋季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免费师范生 )》中的sheet 2 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详见附件2、附件3),并打印经辅导员审查签字后,于9月22日(第二周周三)17时前将第三条第2点所要求的文件夹和《明细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交学院资助部尹婕邮箱979346378@qq.com。

4.资助部整理梳理好材料后,填写《2021年秋季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收费生 )》和《2021年秋季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免费师范生 )》中的sheet 1 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详见附件2、附件3),于9月23日(第二周周四)17时前交学工办叶晶老师。叶晶老师于9月24日(第二周周五)17时前将经我院审核的《统计表》《明细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双创楼512曾艳辉老师。纸质稿须由我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须签署意见。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评定为国家一等助学金受助学生,非五类经济困难学生视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4.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班级须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认定工作。

5联系人:叶晶老师,电话:0731-82841004。


附件1 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1年秋季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收费生 ).xlsx

附件3 2021年秋季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免费师范生 ).xlsx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