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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岳阳汨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09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汨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人,其中高校毕业生41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0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9月27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依政策解除聘用合同。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1日17:0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网址: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有效身份证件。④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政公章。⑥户口本。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5.网上资格初审: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17:00止。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6.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个别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A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仅进行笔试。

  1.笔试

  (1)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

  A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B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3)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时间为:10月27日-29日。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为闭卷考试。A类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B类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专业知识分值占90%)、《专业技能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类别(A、B类)分设,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成绩公示及复查。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内容。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证件。②笔试准考证。③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④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⑤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政公章。⑥户口本。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A类岗位面试对象和B类岗位体检对象。

  A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A类岗位进行面试,B类岗位不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招聘岗位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①A类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②B类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2.综合成绩合成。

  ①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B类岗位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公示综合成绩。

  3.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①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B类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A类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③A类岗位学历层次再相同、B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A类岗位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A类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五)考察

  1.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公示与选岗

  1.拟聘对象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确定招聘单位的同一岗位的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聘用对象未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资格审查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公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对被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聘用后原则上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3年。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B类岗位除外)、体检、考察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七、咨询及举报电话

  (1)举报电话: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730—5251156,15197137088

  (2)考务咨询电话:0730—3382890

  (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1、党政专用通信事务中心:0730--5222875

  2、党史研究室方志馆:0730--5236443

  3、档案馆:0730--5222273

  4、中共汨罗市委政策研究中心:18274086788

  5、市政府办公室:13787998502

  6、自然资源局:0730--5180689

  7、中共汨罗市委文明实践服务中心:0730--5203030

  8、水利局:0730--5222955

  9、工信局:0730-5183018

  10、民政局:13974059308

  11、市场局:0730--5237675

  12、医疗保障局:13762025122

  13、商务粮食局:0730--5233115

  1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30-5222696

  15、司法局:18073018789

  16、应急管理局:13873071111

  17、退役军人事务局:13787996675

  18、人社局:0730--3382938

  19、文化旅游广电局:0730-5259608

  20、农业农村局:0730--5250152

  21、市纪委:13874088958

  22、城管执法局:0730--5112234

  23、林业局:0730--5256356

  24、财政局:0730--522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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