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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黄茹意严重警告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04 点击数: 来源:

黄茹意,我院20级848教技班学生, 于2022年3月11日外出无由未归。

严重影响了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管理工作。为严明校纪,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湘一师校字[2017]68号)第三十二条第款之规定,学院经研究决定,给予黄茹意严重警告。

学生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