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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传承家庭美德,弘扬文明家风”学校第三届“文明家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03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分工会小组,各教职工:

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正,则社稷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根据学校工会《关于开展“传承家庭美德,弘扬文明家风”第三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湘一师工字[2021]1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推选“文明家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邻里互助、团结友善,提高教职工文明素质,推进“四个一师”的建设。

二、推选范围

全院工会会员家庭。

三、推选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

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选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的;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有参与“黄、赌、毒”的;

(4)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其他行为的。

四、推选办法

1.以工会会员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推选条件的工会会员家庭经分工会小组长确认后向学院分工会递交推荐材料。已获评“文明家庭”的,不再参评。

2.分工会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户,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工会参评。

3.学校工会组织评委会进行投票评选,选出不超过10户文明家庭,并在学校予以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工会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小组要按照本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2.材料报送。报送2000字以内的典型推荐材料、800字以内主要事迹介绍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三届“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典型推荐材料和《推荐表》电子稿发至邮箱30328425@qq.com,纸质材料于11月15日(第10周周一)15时前报送学院分工会,联系人:余丽群老师。


附件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三届“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