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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分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25 点击数: 来源:

各分工会: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及干部异动,分工会委员会人员变动较大,工作难以顺利推进,根据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决定分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分工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在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学校基层工会组织,不断提升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与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二、分工会委员会的组成

各分工会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委员会原则上由3人组成;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委员会原则上由5人组成。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女工、财务、文体、宣传、组织委员。委员可以兼任,女工委员必须由女职工担任。

三、分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以德为先,廉洁从政。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

3.密切联系群众,有群众基础,有较强的政策水平与协调沟通能力。

4.按照上级工会干部配备的要求,分工会主席一般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兼任或由处级干部担任,但必须参加正式选举。

四、选举程序和办法

1.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所在部门党委(机关分工会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由上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若原分工会委员会调整幅度较大的单位,可由单位党组织成立临时换届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2.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差额推荐的方式,差额率为20%。由所辖工会小组提名推荐,分工会根据大多数会员的意见,将推荐的分工会委员候选人报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校工会同意后,分工会再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

3.选举方式。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时,方可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候选人须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方可当选。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4.分工会应将选举结果加盖分工会公章,向校工会书面报告,由校工会批复下文。

五、安排与要求

1.全校所有分工会组织都进行换届选举。

2.本次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须在3月31日前完成。请各分工会3月25日前上报分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3月31日前上报分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

3.本次换届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进行,各分工会要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分工会设置表

2.关于推荐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的请示

3.关于分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