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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家校联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1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建立高校、社会、家庭全方位的育人长效机制,促进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质量提升,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要求,现就加强开展2021年寒假家校联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校联系”内容

1.学生家庭情况调查;

2.学生在校和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3.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

4.特殊学生心理健康家访;

5.学校放假学生按时往返情况;

6.对学校建设、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即最希望学校在2021年做的三件事;

7.对正在服兵役或退伍学生家长送上节日祝福;

8.防疫和其他安全工作建议;

9. 其它需要告知家长或需要家长配合处理的情况。

二、“家校联系”方式

建议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一种:

1.书面信函;

2.电话或短信;

3.电子邮件;

4QQ或微信;

5.其他能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的有效途径。

三、必须与家长联系的学生范围

属以下情形的在籍学生必须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

3.学习困难的;

4.心理出现过或现在异常的;

5.正在服兵役或已退伍的;

6.其他认为需要与家长联系的。

四、“家校联系”凭证种类

1.通过“书面信函”联系的可以将与学生家长的书信往来作为记载凭证;

2.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的可以将电话或短信记录表作为记载凭证;

3.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的可以将电子邮件打印稿作为记载凭证;

4.通过“QQ或微信”联系的可以将含有对话记录对话框截图的打印稿作为记载凭证;

5.通过“其他能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的有效途径”联系的可以将相关纸质材料作为记载凭证。

五、工作要求

1.各辅导员老师要高度重视做好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联系工作,在寒假期间必须通过有效途径与所带班级的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所有联系必须要做好记载。该项工作的材料将作为辅导员老师“家校联系”工作考核资料,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2.对于采用“电话或短信”联系的请记录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家校联系”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中。

六、记载凭证上交

各辅导员老师务必做好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的文字记录,将学生对学校建设、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独立文本(合并类似建议,参看《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最希望学校做的三件事统计表》,简称《统计表》,附件2),于202131日(正月十八,星期一)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学院学工办关老师处。《统计表》只需提交电子稿(发至邮箱39388840@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的命名方式:辅导员老师姓名+家校联系统计表,如“张三家校联系统计表”)。

七、其他事项

1.为了方便家校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以班为单位建立家长QQ群、微信群;

2.提议家长关注我院网络官媒:学院官方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址:itd.hnfnu.edu.cn)、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第一师范信工E家人”,及时了解学院的基本情况、发展及校园文化活动。

3.我院已毕业的援疆援藏校友由其毕业时所任辅导员老师发送节日祝福,与校友交流过程的凭证(如信息截屏)单独交至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的命名方式:姓名+援疆(或援藏)+联系凭证,如“张三援疆联系凭证”。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家校联系”情况记录表.xls

附件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最希望学校做的三件事统计表.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