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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2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教职工,学院团总支创新创业部:

为更好选拔作品参加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我院根据校团委的安排提前启动2020全国“创青春”竞赛的备赛工作。因为团省委关于2020年“创青春”竞赛举办事宜尚未发布正式通知,现参考上届比赛内容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赛事介绍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着力打造权威性高、影响面广、带动力大的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参考往年竞赛时间安排,湖南省“创青春”作品提交及评审时间为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现场展演及国赛作品评审时间为每年5月。

二、参赛内容及对象

1.“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参赛对象具体如下: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创办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凡在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止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毕业生可代表我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3.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可跨院组队,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4.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分组申报,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评审委员会对两类创业计划项目采用相同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 1%至 5%的加分。

其中,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详见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校级预赛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二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校级预赛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章程》第十二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申报方式及内容

竞赛作品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4)和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报送电子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盲审材料不标注学校名称和作者名;另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盲审材料不标注学校名称和作者名。为确保盲审顺利开展,申报项目所属领域分组必须结合作品实际情况,在附件2给出的细分类中选择一项填报,不得空填或多选。材料上交时间为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4)、项目计划书等。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五、推进步骤

1.学院初评和组织申报阶段(1月至3月上旬)

2.校级初赛作品申报评审阶段(3月25日前)

3.省级决赛申报阶段(4月中下旬)

4.省级现场终审决赛(5月中下旬)

5.国赛申报阶段(6月中旬)

6.国赛现场决赛阶段(11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安排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同学积极进行大赛准备工作,认真组队,并联系一名我院教职工作为指导教师。我院教职工也可根据项目需要,指派我院学生成立项目组进行前期准备。

2.大赛正式通知会在团省委下文后第一时间下发。具体信息可以关注全国“创青春”官网: www.chuangqingchun.net/。对于大赛有关事宜如有疑问,也可与学校团委办公室或学院学工办联系。

3.联系方式:

(1)学校团委办公室:玉衡楼南栋304,联系人:邓老师、王老师

(2)学院学工办:玉衡楼北栋307,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1:“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附件2:“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3: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4: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1月2日